服务指南
SERVICE INFORMATION
收费标准
类别基本水价(含0.04元/m3水利工程费)水资源税污水处理到户价
居民生活用水

第一阶梯

(年用水量216m3以内)

1.800.201.103.10

第二阶梯

(年用水量217m3-270m3)

2.680.201.103.98

第三阶梯

(年用水量超过  270m3)

5.320.201.106.62
非居民生活用水2.350.201.303.85
特种用水2.900.201.354.45
备注
收费标准

根据《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》邮发改{2023}31号文件执行。

实施范围

高邮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各类用水户(不包括趸售区域)。

阶梯水价水量计算方法

1、上表中所列阶梯水价水量基数对应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的用户,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4.5m3/月用水量。
2、计量周期以年为单位,周期之间不结转。

特例情况

未实行“一户一表”的分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机关事业单位、公益性组织或单位等用水按3.30元/m3价格执行。

优惠措施

对经总工会和民政局认定的建档困难职工、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,实行每户每月免收5m³自来水水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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